孟勤国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孟勤国(1957年4月-),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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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长期致力于物权法的研究,提出了物权二元理论。1995年调入武汉大学,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代表著作有《物权二元结构论一一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物权法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之辩》等。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主持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1998年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57年
- 毕业院校
- 代表作品
中国物权法问
- 职业
教授、物权法学家
- 主要成就
全国优秀教师
- 中文名称
孟勤国
- 信仰
共产主义
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基本信息
姓名 :孟勤国
性别: 男
民族 :汉2
个人经历
孟勤国,男,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被选入广西高校首批跨世纪人才,1995年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1996年被评为广西优秀专家,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被确定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全总十四大代表。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聘请他为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学历:1978年考取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2年考取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毕业获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6.7-1990.7广西大学法学院讲师
1990.7-1993.9 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3.9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5-2002 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
1997.7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现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名誉院长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广西法学会副会长,广西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