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
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包括四川师范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两个教学实体,承担了四川师范大学专升本专业、高职专业以及成教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该园区占地600亩(其中教育园404亩,科技园19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余万平米,2012年投入使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
- 简称
四川师范大学广汉校区
- 现任校长
丁任重
- 主要院系
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MBA广汉教学中心、职业培训中心
- 创办时间
2012年
- 所属地区
四川-德阳-广汉
- 类别
公办民助性质大学科教园
概况
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1是由四川师范大学与广汉市人民政府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校市合作原则,由四川师范大学与四川锦瑞鸿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多元投资机制建设、运行管理的新型大学科教园区。广汉科教园区的建设,是学校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之一。园区以承载文化教育、产业创新孵化为主,集职业技术教育、科技成果孵化与转化、科技成果开发、大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学科教园区,为广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川师范大学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坐落于广汉市浏阳路,位于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广汉市三星堆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总面积600亩,其中教育园面积404亩,科技园面积196亩,总建筑面积408000平方米,是一个低容积率生态型的大学科教园区。
科教园拟举办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建立教育硕士培养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旨在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体系框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机制,为科教兴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方面做出有益的尝试。
科教园将依托四川师范大学文化艺术类强势学科优势,坚持“市场机制,企业运作”的原则,努力搭建文化艺术产业转化平台,深化产学研一体化战略,大力鼓励文化艺术企业入驻,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园开发、建设和经营,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孵化园、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试验田,为成德绵经济带乃至成渝经济区建设服务!
院系设置
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2011年前与继续教育学院实行合署办公。经过多年的办学,学院已具有成人教育学科学硕士授权点、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职业证书培训等教育层次和形式。现有4个成人教育学硕士专业方向、49个成教本科专业、76个成教专科专业、28个应用型自考专科专业、28个应用型自考独立段本科专业和120多种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与协会认证证书在内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形成了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培养体系。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措施,学校做出了发展方式战略转型的重大决策,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广汉市人民政府通力合作,建立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作为学校发展方式转变战略的载体。该园区占地600余亩,拟建设成为集职业技术教育、科技成果开发、科技成果孵化与转化、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学科教园区。
办学地址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浏阳路西四段122号(2012年搬迁于此)。
应用技术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是四川师范大学集中培养统招专升本和统招专科学生的学院。
学院前身为四川师范大学南洋学院(于2002年更名为信息技术学院,2014年更名为现名),是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规模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需求,鼓励社会力量进入高等教育行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力量,1999年经省教委(现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公办民助性质学院(川教人[1999]86号),亦称“内设”二级学院。
2004年以来,应用技术学院在招收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同时,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始接收与集中培养专升本学生。2011年,学院成为我校专门培养专升本学生的学院。这是我校在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的又一创新。
学院办学宗旨与定位: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实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以特色立院、以质量强院、以人才兴院”的办学思路,立足成都、面向四川、辐射全国,把学院办成一所规模结构合理、专业互补共融、相互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学院。
学院专业设置原则:针对我校(以及协议升本至我校的相关办学单位)的专科专业设置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升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