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意义
  • 4.申领机构
  • 5.申领方式
  • 6.所需资料
  • 7.参考资料

机构信用代码证

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

机构信用代码证是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制发,其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1

机构信用代码共18位,包含5个数据段,从左至右依次是1位准入登记管理机构类别、2位组织机构类别、6位行政区划代码、8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

机构信用代码证作为金融机构识别机构身份、查询机构信用记录等的依据。各持证机构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征信柜台补办,以防影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机构信用代码证

  • 用途

    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

  • 对象

    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 位数

    18位2

意义

机构信用代码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是机构的“经济身份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金融账户实名制是杜绝虚假开户和各种违法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证能够为金融机构开展机构账户主体资格审查、身份核实、风险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与个人身份证件互为补充。二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在办理存、汇、贷款等业务时,金融机构识别机构身份的手续非常繁琐。机构信用代码建立以后,将大大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三是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信用代码不影响现有的各种代码,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与现有代码的对应关系,可以发挥机构信用代码的查询检索功能,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共享,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也对腐败行为形成震慑,有助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3

机构信用代码证

申领机构

辖区所有已登记、注册的机构,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性的分支机构、非生产经营性的分支机构、事业法人、未登记的事业单位、已登记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登记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机关法人、机关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下设机构、街道乡镇、街道乡镇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二级内设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宗教机构、境外在境内成立的组织机构等。

申领方式

1.2012年6月1日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到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领。

2.2012年6月1日后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申领。

所需资料

机构申请机构信用代码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二)机构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

(三)机构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出示税务登记证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机构介绍信或授权书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司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