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条文依据
  • 4.现任成员
  • 5.人员构成
  • 5.1.第一届
  • 5.2.第二届
  • 5.3.第三届
  • 5.4.第四届
  • 5.5.第五届
  • 5.6.第五届改组前
  • 5.7.第五届改组后
  • 5.8.第六届
  • 5.9.第七届
  • 5.10.第八届
  • 5.11.第九届
  • 5.12.第十届
  • 5.13.第十一届
  • 5.14.第十二届
  • 5.15.第十三届
  • 5.16.第十四届
  • 6.主要内容
  • 6.1.2025年
  • 6.2.2024年
  • 6.3.2022年
  • 6.4.2018年
  • 6.5.2017年
  • 6.6.2016年
  • 6.7.2011年
  • 6.8.2010年
  • 6.9.2009年
  • 6.10.2008年
  • 6.11.2007年
  • 6.12.2006年
  • 6.13.2005年
  • 6.14.2004年
  • 7.组成人员
  • 7.1.总理
  • 7.2.副总理
  • 7.3.国务委员
  • 7.4.秘书长
  • 8.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现行的法定会议之一

国务院常务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现行的法定会议之一,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

  • 会议性质

    国务院现行的法定会议之一

  • 人员组成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 主要特点

    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条文依据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国务院工作规则

《国务院工作规则》中关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规定有:

第六条: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等,由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

第四十条: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

(三)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十一条:提请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总理确定;会议文件由总理批印。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