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 4.第一章 总 则
  • 5.第二章 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 6.第三章 审核和发放
  • 7.第四章 监督管理
  • 8.第五章 附 则

甘肃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甘肃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甘肃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 文号

    甘政办发〔2011〕269号

  • 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发布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甘肃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26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甘肃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省财政厅 省广电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保障农民群众观看公益电影,对放映活动进行补助设立的专项资金。凡经省电影主管部门委托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及其聘用的农村放映队,在县级以下农村地区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均可享受专项资金补助。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要建立“场次确认、资金管理、社会监管”三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发放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电影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发放实行社会公示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第三条 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一村一月一场”公益放映标准,确认放映单位下一年度公益放映场次,科学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并利用县市区农村电影监管平台,对相应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督。

农村电影院线公司负责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按月向省电影主管部门报告公益放映场次任务完成等情况。

第二章 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要按照“按事拨款,养事不养人”的原则,直接补贴农村电影的放映活动及其改革创新,确保国家补贴的70%用于放映员劳务补贴。在实际发放过程中,要实施分类指导,引入竞争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以区别。

第五条 根据“一村一月一场”公益电影放映标准,按照每场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场次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

第六条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