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通知发布
  • 4.文件全文
  • 5.参考资料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在2008年制定并实施的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 类型

    办法

  • 文号

    财防[2008]11号

  • 发布时间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通知发布

财政部 国防科工委通知

财政部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防[2008]11号

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防科工委制定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防科工委。

附件: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防科工委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1

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