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周转金
住房周转金是指企业从各种规定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各方面开支的,除公益金、住房折旧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住房基金。在帐务处理上,它既是表外科目“住房基金”的构成内容,也是资产负债表的构成内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住房周转金
- 外文名
Revolving fund for housing
- 类别
周转金
- 用途
职工住房各方面开支的
内容介绍
住房周转金是企业可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其主要业务包括:
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
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
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
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
住房周转金利息;
从成本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等。
住房周转金主要用于;
购建职工住房;
交纳住房公积金;
按规定给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
职工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
偿还职工住房租赁保证金;
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净额损失等,
核算
(一)取得 1.结余转入。企业原将住房周转金在其他科目核算的,使用“住房周转金”科目时应将结余数转入,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住房周转金”科目。
2.自补。企业经财政部门核定从成本费用中列支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住房周转金”科目。
3.企业取得出售住房净收益转入。企业出售职工住房的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形成出售净收益,应转入”住房周转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