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国家电影专资办,成立于1991年,现为中央宣传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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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成立时间
1991年
- 主要职责
收缴、使用管理国家电影专项资金
- 贡献
引导、推动城市影院的建造发展、推广电影票房信息系统
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
国家电影专资办是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电影专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国家电影专资委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有关人员组成,以会议形式商定电影专项资金的重大事项。国家电影专资办通过年度预算,安排使用电影专项资金,用于电影事业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管委会主任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国家电影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财政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国家电影局常务副局长、财政部(主管司)司长、中宣部办公厅副主任、电影专资办主任等担任。国家电影专资办现有25人,下设综合处、财务处、电影资金处、市场信息处和技术保障处等五个部门。31个省(市、自治区)也相应设有省级管委会、省级电影资金办(设在省委宣传部电影局或者电影处)。国家电影专资办现任主任姜涛,副主任李东、李现曾。
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与管理。
2、负责全国电影票务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3、监督、协调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4、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电影票房市场监督管理,开展电影产业相关业务服务。
5、完成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开展
电影资金办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及国家电影专资委的领导下,以“取之于电影,用之于电影,促进电影事业发展”为宗旨,本着足额收缴、有效使用的原则,在中国电影事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对影院建设的资助。使全国影院数量从2002年的900余家发展至2019年的11000余家,影厅数量发展到65000余个;对影片生产的资助,推进完成了一系列重点题材影片的拍摄;同时在规范电影市场、推广计算机售票、电影洗印设备改造、“胶片放映转数字放映”等方面做了积极贡献;多年来持续资助公益电影事业的发展,启动农村电影放映的“2131工程”,扶持井冈山、瑞安、延安、西柏坡等革命老区的影院建设等,近五年来在扶持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资金达24亿元;奖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影片、资助重点制片基地等方面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事业、产业发展,提出了将电影资金办打造成“国家电影信息统计管理中心”的目标,将对“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再升级,在满足全国影厅数据同时接收和入库、数据的统计和查询、统计数据接收和采集、影票二维码验证、平台监控、售票软件版本信息巡检、 网络代售票务数据的接收入库和主动抓取等若干项先进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将其建设成为具备“电影信息统计、资金结算、监督管理”三位一体功能的国家级电影数据平台。
参考资料
- 1国家电影专资办官网机构介绍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引用日期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