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财政部 农业部通知
  • 4.第一章 总 则
  • 5.第二章 良种的推介与管理
  • 6.第三章 良种补贴资金补贴的范围和方式
  • 7.第四章 良种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 8.第五章 附 则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支持农民(含农场职工,下同)使用良种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快农作物良种推广,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和产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 类型

    管理办法

  •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农业部

  • 发布时间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财政部 农业部通知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09]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垦)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

根据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支持农作物良种推广,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和产量,鼓励农民使用良种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应全国农业生产中良种推广的需要和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变化的要求,财政部、农业部总结近几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情况,在对原有相关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现将《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财政部、农业部。

附件: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1]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支持农民(含农场职工,下同)使用良种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快农作物良种推广,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和产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作物良种,是指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适合推广应用,符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市场

前景较好的农作物品种。

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作物品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和国家确定的其他农作物品种。

第三条 财政部、农业部共同组织落实良种补贴政策,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农业部门,下同)做好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农业部门应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良种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农业部门负责良种补贴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定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

第四条 农业部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实施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内容包括补贴农作物品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规模等。省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良种推介品种、良种种植面积、补贴资金数额、补贴资金发放方式、落实管理责任的具体措施及其他相关资料。

各垦区(农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农业、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