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通知内容
  • 4.工作规程
  • 5.基本原则
  • 6.操作流程
  • 6.1.家庭承包
  • 6.2.其他承包
  • 6.3.变更注销
  • 7.工作要求
  • 7.1.明确机构职责
  • 7.2.加强宣传培训
  • 7.3.严格保密制度
  • 7.4.准确把握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2012年6月27日,农业部办公厅以农办经〔2012〕19号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该《工作规程》分基本原则、基本类型及其操作流程、工作要求3部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 文号

    农办经〔2012〕19号

  • 发行日期

    2012-6-27

  • 执行日期

    2012-6-30

通知内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按照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遵照执行。

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工作规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为指导各地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根据《物权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等法律政策,制定本工作规程。

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因地制宜。按照试点地区的土地承包现状,缺什么补什么,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五)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六)地方负责。试点工作实行部省统筹安排,县级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操作流程

家庭承包

1.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