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总述
  • 3.曹魏兵制的变化与州郡领兵制
  • 3.1.募兵方式的出现
  • 3.2.曹魏兵士的来源与世兵制的初步确立
  • 3.3.世兵制的确立及影响
  • 3.4.州郡领兵制

曹魏兵制

曹魏兵制指汉建安时代和三国时期,曹操军事集团的兵制制度。曹魏军队的主力是中央军,中央军由分中军和外军。除了中军与外军,曹魏政权还有作为地方兵的州郡兵。

总述

曹魏的中央军,分中军和外军。“‘中军’是对‘外军’而来的,中外军的区别形成于汉建安时代(196至220年),到 黄初年间(220至226年) 都督制成立,中外军的区分及中外军的名称也就正式成立。 建安以前,曹操集团不过是当时割据局面下的群雄之一。曹操迎 献帝都许,挟天子以令诸侯,尤其是在 官渡之战,打败 袁绍,取得冀、并、青诸州以后,他的统治区才渐具国家的规模。这时局面大了,再不能象过去一样,带领一支军队(虽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到处征战,因之便产生了留屯的办法。平定一个地方,即留一部分军队在那里驻防,并由一人任统帅,统摄辖区内诸军。这种留屯制,实即魏晋以下盛行的军事上分区的都督诸军制的滥觞。这种情形,发生于曹操打败 袁绍占有冀、并诸州之后,到赤壁战后,三国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渐渐固定为一种制度,而且发展为后来的都督制。国家的军队既在事实上分了内外,内外的名称自然也跟着形成,留屯在外的将军及都督所领的兵,就称为外军;中央直辖的军队,就称为中军。”

《历代兵制》叙述了魏中军的发展:“初, 曹公自置武卫营于相府,以领军主之。及文帝增置中营,于是有武卫、中垒二营,以 领军将军并 五校统之。”武卫营是曹魏集团最亲近的宿卫禁兵,其设置时间,《补三国兵志》说在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那时曹操刚做 相国,便在相府自置武卫营。当时汉帝的禁兵为数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卫营一成立,相府更是威重汉宫。武卫营的统帅最初是 许褚, 官职为武卫 中郎将,后迁 武卫将军。曹魏作 武卫将军的,都是皇帝很亲近的人。魏文帝置中垒、 中坚二营,归 中领军统帅,魏明帝又置 骁骑, 游击二营。《历代兵制》只提到武卫、中垒二营,有所疏漏。“武卫、中垒二营,以领军将军并 五校统之”,也是不确的。事实上,曹魏先后置武卫、中垒、 中坚、 骁骑、 游击等新 五营,归 中领军统帅;东汉以来北军的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五营,曹魏时期依然存在,但兵员已少的可怜, 五校地位已不如 武卫将军等,已无可能去统帅武卫、中垒等新营。

留屯各地的外军,开始编制很不一致,统帅往往临时由中央委派和更换。到魏文帝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历代兵制》:“黄初三年,特置都督诸州军事,寻加 四征 四镇将军之号,又置 大将军 都督中外诸军,位 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诸州军事,是代表中央分驻各地的军事长官,所领是不同于州郡兵的中央军队。所谓 四征四镇,是指 征东将军、 征南将军、 征西将军、 征北将军与 镇东将军、 镇南将军、 镇西将军、 镇北将军等称号,此外还有所谓四安 四平将军的称号,这些都不是固定军职,而是临时赠封的称号。从这些称号也可以知道,那些 都督诸州军事的将军,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镇压之权。中外诸军即中军与外军,“置 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则是以大将军统帅全国 中央军,大将军成为曹魏最高军事统帅。曹魏政权是取代 东汉王朝而建立的,开始仍以 太尉为最高军政长官,置 大将军后,太尉最重要的权力被分割,所以 陈傅良说大将军“位太尉上”。

综上所述,曹魏 中央军的系统是:

|——中军-领军、护军——诸营将校

中央军- 大将军——|

|——外军- 都督诸州军事

除了中军与外军,曹魏政权还有作为地方兵的州郡兵。东汉光武帝罢兵募士,郡国兵力十分薄弱。到东汉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据称雄,兵力转强,多数州郡的军队则逐一消灭或兼并。曹操统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据武装或被消灭,或被收编,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 中央军,而没有地方武装了。当时 丞相 主簿 司马朗建议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装,以“外备四夷,内威不轨”。《历代兵制》:“自纳司马朗之言,复令州郡典兵,然未置尉,盖太守或刺史兼帅。”州郡兵以守备本州郡为职,必要时也应调出征。州郡兵地位比中军、外军低,“州郡 都督不与中外军同……苟在中军之例,虽下功必侯;如在州郡,虽功高不封”(《晋书.段灼传》),但地方州郡长官的权力却借此大大膨胀起来。所以《历代兵制》认为,曹魏政权的“兵权外聚于州牧,内归于 大将军及太尉”。因此后来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缘边州郡刺史、太守的领兵权,另外派遣大将去镇守,以免刺史、太守领了兵则“专心军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独修务本之业”(《三国志.魏志. 杜恕传》)。

曹魏兵制,还有屯田兵值得一提,但 陈傅良对此又疏漏了。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两种,是汉代 官田出租办法及边郡屯田的推广。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 大司农掌管全国的民屯, 典农中郎将负责一州郡的民屯, 典农都尉负责一县级单位的民屯,屯司马负责一生产单位——一屯。每一屯有 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务是种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获上缴政府。 屯田客不服 兵役,但实行军法部勒式管理,应该纳入兵制研究的范围。 建安初年开始的屯田,本是为了束缚流民于土地和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军需;到魏末晋初,统治者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经常分割屯田,瓜分 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毁灭性破坏。兵屯的开始晚于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军事编制,设立在与吴蜀两国对峙的边境,让士兵且佃且守。东吴也有与曹魏大体相似的兵。

曹魏兵制的变化与州郡领兵制

募兵方式的出现

两汉时期实行征兵制,男子都有服 兵役的义务。普遍义务兵制组成军队的方式是征发,即由应服 兵役者集中于郡,然后编成部伍,赴京或边。但征发的兵老幼不齐,战斗能力不一,故在征发的基础上而有交钱代役的措施。西汉武帝时,开始有募兵出现,只是当时尚未形成为主要的集兵方式。汉武帝所置 八校尉,“大抵即募习知胡、越的人来充任。此后有事,即常常募兵”。汉武帝以后至西汉末,募兵仍然只是个别的非主流的现象。直到东汉光武帝时,才于 建武七年(公元37年)三月下诏:“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 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从此,意味着废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遍进行军事训练的制度,使征兵制失去了基础,不得不代之以 募兵制。由征兵制到 募兵制的转变,就发生了由义务兵到职业兵的巨变;还逐步萌发了太守、刺史掌握兵权和兵将之间隶属关系的固定化;从而为州牧制的产生、州郡领兵制的出现和兵士私家化的过程准备了条件。

曹魏兵士的来源与世兵制的初步确立

汉末三国之际,召募已经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集兵方式。曹操之兵,更主要由召募而来,其部下将领之兵,也几乎全部为募兵。 如前所述, 募兵制下的集兵方式主要是召募(或曰招募),而不再是征发。召募这种集兵方式,自西汉武帝时开始萌芽以后,到了汉末、曹魏之际,已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集兵方式。如果说《后汉书·皇甫嵩传》所载他所统帅的用以镇压黄巾起义军的军队,还是“发 五校、三河骑士及募精勇”的征发与召募相结合的方式的话,那么大将军 何进的兵,就主要是通过召募而来的。他先后曾派鲍勋之父 鲍信到东方诸郡“所在募兵”;派 张辽“诣河北募兵,得千余人”;派 张杨“归本州募兵,得千余人”;派 都尉毋 丘毅“诣丹阳募兵”。其他如 吕布之兵,系由杀 丁原“并其兵众”而来; 董卓之兵也有不少原是 何进、何苗的部曲,由于二人死,“进、苗部曲无所属,皆诣卓”。

至于曹操之兵,更明显主要是由召募而来的。

史称: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太祖(指曹操)至 陈留,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董)卓”。然而曹操的所谓“义兵”是怎样来的呢?《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曰:“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太祖兵少,乃与夏侯忄享等诣扬州募兵,刺史 陈温、太守 周昕与兵四千余人。还到龙亢,士卒多叛。至 、建平,复收兵得千余人,进屯河内。”同书又云:“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夏四月,…… 青州黄巾百万人入兖州,杀任城相 郑遂,转入东平。……鲍信乃与州吏 万潜等至东郡迎太祖领 兖州牧,遂进兵击黄巾于寿张。……追黄巾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 青州兵。”这里的“ 青州兵”,虽然是打败了农民起义军以后强制收编的,却不同于征发方式来的兵,本质上应属于召募类型。从曹操后来对 青州兵不解散其原来的编制系统和多方给予优待的情况来看,曹操在收编这支“青州兵”时,多少贯彻了自愿的原则,故不同于征发义务兵。

《三国志·魏书·曹仁传》云:“(仁)少好弓马弋猎。后豪杰并起,仁亦阴结少年,得千余人,周旋淮、泗之间,遂从太祖为 别部司马,行 厉锋校尉。”曹仁最初的兵,是自愿组合的,显系召募而来,不过是私人性的召募而已。后来这支军队汇入了曹操的军队,自然增加了曹兵的募兵数量。同书《曹洪传》云:“扬州刺史 陈温与洪善,洪将 家兵千余人,就温募兵,得庐江上甲二千人,东到丹阳复得数千人,与太祖会龙亢。”

同书《曹真传》云:“太祖起兵,真父邵,募徒众,为州郡所杀。”注引《魏书》曰:“邵以忠笃有才智,为太祖所亲信。初平中,太祖兴义兵。邵募徒众从太祖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