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指由于客观原因或者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未能实施其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从而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 判断1
出于成本费用考虑而省略审计程序
- 判断2
专业胜任能力不够
- 判断3
未积极利用专家的工作
介绍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的规定, 审计范围一般应限于约定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但凡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关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均属于 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由此我们认为,当被审计单位人为限制或受客观环境影响时, 审计人员不能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或者即使执行了审计程序也不能获得无保留意见所需充分、适当的证据,即为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
判断
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这种限制不可能是出自审计人员的自身因素,它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控制
以下为出自审计人员自身因素的例子:
(1)出于 成本费用考虑而省略审计程序。
(2)考虑获取审计证据困难,未对重要 审计项目进行必要的 审计。
(3)专业胜任能力不够。
(4)未积极利用专家的工作。
(5)考虑审计人员安全,未对某些危险化工产品进行 监盘。
(6)对“凡与被审计单位的 会计报表有关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做出不恰当的理解。
2.限制有可能是由于与审计有关的信息并不存在
(1)因盗窃、火灾或司法扣押等原因,致使基础会计记录(如 账簿、凭证等)残缺、遗失或损坏。
(2)内部管理不善或混乱,其他来源的资料(如重要的外部定单、 发票、合同协议)残缺不全。
(3)由于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被审计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重要 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 会计估计的作出等的依据、假设等必要信息。
(4)由于工作不力而无法获取被投资企业已审计会计报表,或对该被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审阅。
3.这种限制很可能是被审计单位人为限制或管理当局可以提供但不予提供
(1)与审计有关的必要信息(如基础性的 会计记录、董事会记录、其他来源的资料、与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或重大会计估计的作出等有关的依据和假设等)本身存在,但管理当局拒绝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