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马明庄
- 所属地区
山东省
- 人口数量
160人
概况
明崇祯年间(1628-1643年),马姓来此建村,以姓命村名为马家庄。后有于、王、赵等姓自外地迁来定居。 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与行村公社马家庄重名,又因本村是明朝建村,遂改名为马明庄。 马明庄位于海阳市东南部,地处东经121°15′,北纬36°43′。东距李王庄约2公里,西离邓家村约1.5公里,南与北河沟村为邻,北距荣家庄约1.5公里,隶属凤城街道办事处。南距街道办事处驻地约2.5公里,西北距市政府驻地约11公里。 全村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公顷,其中粮田面积19.6公顷,果园面积6公顷,桑园面积1.5公顷,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地瓜、花生、桃子等。 2002年,全村有62户,160人,其中非农业户1户2人。有马、王、于、赵、杨、孙等6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马姓。
大事记
1942年本村解放。 1947年11-12月国民党第五十四师进犯海阳盘踞凤城期间,烧毁本村房屋8间。 1953年村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0年集体投资1.5万元、农户集资1.55万元,兴建自来水设施。 1992年集体投资建起长30米、宽10米大口井1座。 1998年因原有自来水水源不足,又投资扩建大口井,解决了村民吃水和部分农田的灌溉问题。
社会进步
文教科技建国初期,本村与北河沟村联办小学。1976年,村投资自建学校5间,教职工1人,学生20余人。自建国至2002年,由原籍考入大中专院校者6人。 人民生活解放前,村民常年人均粮食80公斤左右,只能半粮半糠菜为生。建国后,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57年,全村人均粮食180公斤。1975年,人均粮食250公斤,全村收入3.7万元。2002年,全村人均存款2000元,有各种运输车辆2辆,大小拖拉机13台,摩托车26辆,电话42部,彩电50台,电冰箱18台,洗衣机8台。 村庄建设建国前,村内街道不整,破烂不堪,村民住房全是草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6平方米。1968年,村统一规划新房区。2000年,村民居住全是砖瓦房,街道平整。2002年,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 集体福利1978年以来,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村民的福利逐步提高。1990年,集体投资1.5万元,村民集资1万元,建成自来水塔,解决了村民吃水问题。1998年,集体投资扩建大口井,解决了自来水水源不足的问题。
组织建设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44年,孙福山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本村第一名党员。1945年起,于在吉、马进臻、赵守海等入党。1953年,成立党小组。在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61年,建立了党支部。2002年,全村有共产党员15名。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有赵守海、于在吉、于林海、王成、赵建国、马少水。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60年以前,与北河沟联村。1961年4月与北河沟村分开,设马家庄大队管委会。1968年6月,大队管委会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复称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始称村民委员会,王禄任主任,下设民政、调解、民兵、治安、妇女、青年等组织。曾任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王京江、于林海、马少明、赵振寿、孙钦忠、王成、马少水、马少国、王禄。1999年5月,马少水当选为首任村委会主任。[1]
马明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