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沿海近代灯塔群
浙东沿海灯塔多由英国人独立设计完成,融入了当时欧洲航标设计建造者对导航、采光、防潮、通风、瞭望等灯塔功能的独到理念,同时也包含了对实用、坚固、美观、耐久等建筑元素的合理运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航标建筑典型代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浙东沿海近代灯塔群
- 名称
浙东沿海近代灯塔群
- 年代
晚清至民国时期
- 类型
交通海运设施
文物档案
所在地点:宁波市、舟山市
灯塔
指引航路、预警礁石、为过往船只照明,在浙江海域的小岛上,有这样一群忠实服务逾百年的多样式灯塔。
浙东沿海灯塔群分布于舟山群岛的嵊泗列岛白节山、半洋礁、唐脑山、鱼腥脑、洛伽山、大菜花山、七里屿,象山石浦海域的东门岛及渔山列岛北渔山等各岛屿,总数有13座。
最早矗立的是始建于1865年的宁波镇海口的七里屿(峙)灯塔,此后,陆续在舟山嵊泗列岛海域建有花鸟山(现已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白节山、半洋礁、洛伽山、小龟山、东亭山(外洋鞍岛)、鱼腥脑岛、太平山等灯塔;在象山海域建有东门灯塔、渔山列岛建有北渔山灯塔等。
每座灯塔包括一座主灯塔和周边的控制设施、生活设施。主塔为独立塔身,用石块垒砌,筑成圆锥形状或八角形;塔身外多涮黑色油漆或沥青,也有通体漆成白色或白红相间横纹的外观;塔顶为钟形玻璃园罩的灯笼,笼壁下部多为铁质桶形圆柱体,笼上部一般设八扇玻璃窗,塔身顶部外为圆环形带铁栏杆的回廊,笼顶与笼身成穹顶状,顶正中设风向标与避雷针等;灯器设备放置于灯笼内的灯台中央基座上;闪白光,周期3秒,射程10—20海里。
灯塔自晚清至民国建立后均由海关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归属交通部管理,并大都改为电光源,现改为太阳能光源。1969年移交海军航保部管理。1980年浙江沿海航运灯塔归上海航道局管理,现多数为上海海事局宁波航标处、温州航标处管理。
这群灯塔矗立百年,已成为上海、舟山、宁波等港口的门户标志。
通商见证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认为,它们是中国开埠通商的见证,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三十二款明文规定:“通商各口分设浮桩、号船、塔表、望楼,由领事官与地方官会同酌视建造”,由此拉开了中国近代航标建设的序幕。
浙东沿海灯塔是我国最早建设的一批现代灯塔,100多年来担当着引导船舶出入长江口、贯通中国南北航运及东南亚航 运畅通的职责,是中外船舶进入上海、浙江沿海港口的门户标,也是上海、浙江至韩国、日本、东南亚国家以及经过太平洋的远洋国际航线绝不可少的重要灯塔,至今仍然发挥不可或缺的助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