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计划实施
  • 4.岗位设置原则
  • 5.选聘条件
  • 5.1.选聘标准
  • 5.2.基本条件
  • 5.3.职责
  • 6.科研骨干配备
  • 7.实施程序
  • 8.待遇
  • 9.管理与考核
  • 10.名单

三秦学者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的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升陕西省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2009年4月陕西省政府出台了“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面向海内外公开特聘“三秦学者”。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三秦学者

  • 包括

    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

  • 意义

    立足用好现有人才

  • 条件

    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

计划实施

“三秦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在高等学校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在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聘专家岗位。“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省级各主管部门及设岗单位具体实施。

岗位设置原则

三秦计划原则

(一)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全省经济社会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相结合,与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相结合,与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推动全省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服从和服务于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需要,立足用好现有人才,注重发现、培养、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引进、延揽急需紧缺的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陕创新创业,凝聚和造就一批在省内发挥领军作用、在国内居于领先水平、能够追踪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的科技领军人才和人文社会科学大师;

(三)服从和服务于建设创新型陕西的需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促进优势领域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与渗透,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研发基地建设相结合,形成学科群体优势,提高解决重大综合问题的能力,构建富有陕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三秦学者岗位设置规定

(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实施需要,重点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化工、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环保节能和生态建设、医药卫生、交通运输、城镇建设、公共安全、金融、现代服务业及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中设置;

(二)全省每一学科、行业、领域原则上设置一个“三秦学者”特聘岗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每一岗位设置期一般为五年;

(三)“三秦学者”特聘岗位的设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建设工程等重要基地中设置;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及市场广阔、效益良好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三秦学者单位的条件

(一)应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三秦学者”及其科研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梯队;五年承担过国家级课题或省级重点课题,主持完成的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发明专利;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学科、行业、领域拥有原值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领域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五)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

选聘条件

选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