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狱内侦查权的意义
  • 4.狱内侦查权的由来
  • 5.狱内侦查权的构成
  • 5.1.(一)狱内又犯罪的预防权
  • 5.2.(二)立案侦查权
  • 5.3.(三)调查取证权
  • 5.4.(四)采取强制措施权
  • 5.5.(五)其他侦查权

狱内侦查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狱内侦查权

  • 学科

    狱内侦查学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 确立时间

    1994年12月

狱内侦查权的意义

狱内侦查权是狱内侦查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

狱内侦查权的研究主要是回答以下问题:

监狱是否具备侦查的主体资格;

监狱对哪些案件有权进行侦查,即监狱的立案管辖问题;

监狱在侦查活动中依照职权可以采取哪些侦查措施,即监狱的侦查权的内容。

狱内侦查权,是指监狱依法实施狱内侦查活动时的刑事执法权。

监狱的侦查权,是监狱对服刑罪犯的狱内又犯罪实行预防和侦查工作的合法性的基本问题; 是关系到监狱实施狱内侦查的主体资格问题;是监狱侦查人员在实施域内侦查时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监狱行使狱内侦查权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狱有权进行狱内侦查是有效预防又犯罪的强有力措施

预防狱内又犯罪,从而保证监狱的安全和正常秩序,是监狱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监狱对于狱内犯罪的预防,是由各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监狱拥有侦查权,使监狱能够用法律授权的侦查手段参与对狱内犯罪的防范,特别是用公开手段与秘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狱内犯情和案情调研,排查、控制罪犯中的危险分子,掌握狱内犯罪的动向和苗头,控制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监狱拥有侦查权,使监狱对狱内犯罪的预防体系更加完整,更加严密,从而增加了监狱的安全系数。

(二)监狱拥有狱内侦查权是及时侦破和打击又犯罪的重要保证

狱内侦查权的内容之一是对监狱内发生的又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狱拥有侦查权,可以保证侦破此类案件的及时性。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一旦发生,监狱的狱内侦查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展开侦查,为破案争取宝贵的时间。由于监狱的狱内侦查部门熟悉监狱内的各种情况,搜集证据、查获罪犯嫌疑人的工作可以及时展开,从而提高办案的效率。

(三)监狱正确行使狱内侦查权是保障监狱安全和改造罪犯的重要措施

监狱的安全是监狱的一个基本问题,安全的监管环境和氛围,是在押服刑罪犯安心改造的前提。监狱的安全工作是由监狱侦查权包括对狱内又犯罪的预防权和侦破权,这两方面权力的正确行使,可以提高监狱的安全程度。监狱正确行使侦查权,大力防范和侦破狱内的刑事案件,可以为监狱创造一个安全的监管环境,从而保证监狱各项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狱正确行使狱内侦查权是狱内服刑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监狱行使侦查权,直接指向的只有极少数有又犯罪嫌疑的罪犯,并不是针对全部罪犯。因此,侦查权的行使不会造成对广大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任何侵害。监狱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中,有一部分被害人是服刑人员。监狱对犯罪案件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对广大服刑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有效的保护。对于监狱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他们应享有的各项权利,监狱对他们的诉讼权利也必须严加保护,不允许随意剥夺或限制。

狱内侦查权的由来

监狱的侦查权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新中国监狱工作初期,自那时起,监狱的侦查权的依据一直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