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2004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讲述了法律约束权力、接纳积极行政及独立能动之审查等知识。
基本信息
- 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
第1版(2004年1月1日)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
- 页数
306页
- ISBN
7209033750, 9787209033756
- 书名
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详细研究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全书共分五章,分别是:法律约束力、接纳积极行政、公平程序主义、独立能动之审查、实现充分救济等。1
媒体评论
序
陈贵民同志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又是北京市高、中两级法院招录的第一位法学博士。他曾作过法学研究和教学,又在人民法院从事司法工作数年,将这两段重要的人生经历紧密结合,加之他的执著和勤奋,近年来著述颇丰,其间不少学术见地闪烁着这位年轻人的真知与智慧的光彩。
我始终以为,法官是一种崇高的职业,绝非人人做得来的熟练工种。即使从司法的层面上来讲,法官也不可以仅仅作为法律的操作匠人,这个群体中的任何一员都应当是政治立场坚定,公正自律严明,精熟法学理论,阐释法律准确,且社会阅历丰厚,也只有这样,才能契合法官这样一种至高至尊的光荣称号,从而无愧于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近一时期,人民法院输人了大量的年轻人,陈贵民同志即是其中一员。这些同志朝气蓬勃,思维敏捷,又持有较高的学历,具有相当的法学理论功底。帮助他们尽快成熟起来,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真正做到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执法有素、操守兼备,应该是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和正在各个审判领域中肩负重任的中老年骨干审判人员的共同职责,因为他们不仅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法院的未来,也是我们共同的希望所在,我们渴望着他们的健康成长。
青年同志的成长和成功需要外在条件和氛围,这无疑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主观的努力,一个人如果缺乏求学上进的精神状态,没有勤奋刻苦的拼搏精神,不能将自身有机地融入整个团队之中,所谓成功和成才都是难以想像的,实践一次次验证了这一道理。
令人欣慰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这批年轻人不负众望,正在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着,他们需要提高,需要帮助,也需要激励,让我们大家都来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早日成才。可以想见,不远的将来,在我们的各级人民法院中人才济济,更有一大批英才涌 我刚刚从市高级法院调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任职,陈贵民同志诚恳地希望我写上几句,作为他新书的开篇。对年轻人的请求,没有拒绝的理由,如上一席话,算作对陈贵民以及像他
一样的法院新人的寄语,权作本书之序。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振清
2003年11月2日
目录
序
绪论
第一章 法律约束权力
第二章 接纳积极行政
第三章 公平程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