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规定
《西南大学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规定》是一则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的一则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准则。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西南大学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规定
- 类型
听课规定
- 地点
西南大学
- 文件号
西校办[2006]177号
- 听课方式
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
简介
西南大学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的规定
西校办[2006]177号
为了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校领导、学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都必须保证一定时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
听课方式和范围
(一),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二)听课范围: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新开课程和各专业主干课程可作为听课重点。
听课人员的主要任务
(一)了解教师的教学规范和学生的学习秩序情况;
(二)了解教学中的事故情况;
(三)了解和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
(四)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了解教学环境与教学设施情况。
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次数的规定
(一)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主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二)各学院党政领导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5学时,主管教学院长(副院长)、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三)教务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人事处、学生处、招就处正、副处长、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