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简介
二OO八年九月一日,民政部公布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分管福利彩票发行、慈善和社会捐助、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及儿童福利事业等工作。
日前,以福利彩票、慈善和社会捐助、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以及儿童福利四方面工作为主要业务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正式成立,原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出任该司司长。王振耀表示,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成立,意在进一步推进与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更是意义深远。
据悉,民政部于2007年12月新成立的“慈善协调处”(慈善事业协调办公室)也由救灾救济司划入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继续开展工作。(李菲)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工作内容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分管福利彩票发行、慈善和社会捐助、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及儿童福利事业等工作。
具体分工
福利彩票工作
1.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
2.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拟订使用管理办法;
3.负责编制本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和资助项目方案等日常工作;
4.承担福利彩票公益金信息平台建设及相关信息统计分析、汇总发布。
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组织制定全国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中华慈善奖’’等慈善领域全国性奖项的评选表彰及全国慈善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全国慈善信息平台建设及慈善捐助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发布;
4.承担全国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并负责全国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的规划与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6.承担全国慈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
7.开展与外国政府和国际慈善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8.承担部慈善事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协调全国义工(志愿者)制度建设,拟订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