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林业局
靖边县林业局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于197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靖边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榆字(2002)35号]设立的。管理和经营国有林地58.4万亩,下辖20个事业单位,系统内有干部职工771名,其中在岗的543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靖边县林业局
- 外文名
Jingbian County Forestry Bureau
- 成立时间
1972年
- 局长
宋勇树
-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县城北大街
林业情况
靖边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偏西,榆林市西南部,全县总面积5088平方公里,按地形地貌分为北部风沙滩区、中部梁峁涧区和南部丘陵沟壑区,分别约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林业用地478万亩,其中有林地56万亩,疏林地6.8万亩,灌木林地20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79万亩,苗圃地0.5万亩,其它林业用地130多万亩,以灌木为主的森林覆盖率达35.14%,活立木蓄积量100.6万立方米。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的职能调整,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拟定全县林业的有关细则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山林权属争议,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察工作。(四)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五)对全县木林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六)负责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各种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工作。(七)监督检查全县各项林业资金、基金的管理征收和使用。(八)组织和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验监测工作。(九)监督检查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和基层林业站建设工作。(十一)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十二)承办县森林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森林防火办公室。(十三)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十四)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的建设和林木种子、苗木的管理工作。(十五)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管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十六)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山川秀美工程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十七)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山川秀美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十八)审定山川秀美工程及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并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十九)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山川秀美工程及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年度综合验收工作。(二十)组织有关部门对山川秀美工程的质量效益进行监测和评价。(二十一)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山川秀美工程支持服务费及政策兑现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十二)负责洛河流域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监测,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二十三)统筹管理山川秀美工程及洛河流域项目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二十四)负责山川秀美工程相关产业开发,信息发布、调研和统计等工作。(二十五)负责山川秀美工程科技推广、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二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应急、维稳、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林业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工作;监督林业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
(三)计划财务处。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基金和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指导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工作。
(四)营林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林政处。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承担出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和木材检查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机构领导
局长:宋勇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