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控制手足口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死亡,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苏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
- 类型
方案
- 对象
手足口病
- 种类
防治技术方案
- 适用地区
江苏省
- 为了
控制手足口病
疫情监测
各省辖市选择一所儿童医院或设有儿科的综合医院作为手足口病的监测哨点医院,开展手足口病疫情和病原学监测。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开设感染性疾病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及时发现相关病例。
报告与确认
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时,要按照丙类传染病的管理规定,实行网络直报。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网络直报疫情的监控,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同时,密切关注聚集性病例发生,凡是在一周(7天)时间内,一个幼儿园或者一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发现手足口病病例3例及以上,即作为聚集性病例。各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2小时内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聚集性病例,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缓报。各市首起聚集性病例必须经市级专家组进行确认,确认后按上述要求报告。
流行病学调查
对散发病例,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应详细询问有关流行病学情况,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后,疫情发生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参照丙类传染病要求对报告病例进行核实,开展个案调查(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详见附表1),分析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疫情处置
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例实行居家隔离,隔离时间不少于10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各省辖市首起聚集性病例和重大疫情必须有省级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
凡在15天内发现13例手足口病病例或病例数量达到在园学童18%的托幼机构必须关闭,时间为2周。
实验室检测
及时采集病人的咽拭子、粪便、血清、疱内渗出液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对有脑膜炎、心肌炎等并发症的病例尽可能同时采集脑脊液标本。具体要求详见附录“肠道病毒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和实验室检测”。
消杀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对住院病房进行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成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具体消杀方法见《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汇编(2007年版)》中“肠道传染病暴发后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
托幼机构应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加强晨间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