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情况
  • 4.主要职能
  • 5.内设机构
  • 6.隶属单位
  • 7.人员编制
  • 8.机构领导
  • 9.参考资料

镇原县司法局

镇原县司法局是镇原县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镇原县司法局

  • 局长

    袁贵平

基本情况

司法局现有职工干部76人,其中局机关15人,律师事务所6人,公证处5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科级干部12名,一般干部16名,工勤人员1名);基层司法所47人。内设法教办。全系统共有党员干部42名,大专以上干部45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教育、司法干部培训;指导各乡镇和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法律顾问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司法所的人事工作。

(六)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提议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治理;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处所办及司法所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和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合统计、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公证律师管理股

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证队伍建设以及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取得和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执业人员的年检注册登记。并对其经费收支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曲检测查、监督,协助审计部门对公证、律师经费收支进行审计。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等。

(三)基层工作股

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股

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检查依法治理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教育教材;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