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一、选聘对象
  • 5.二、选聘数量
  • 6.三、选聘条件
  • 7.四、选聘程序
  • 7.1.(一)网上报名
  • 7.2.(二)笔试
  • 7.3.(三)资格复审
  • 7.4.(四)体检
  • 7.5.(五)公示
  • 7.6.(六)决定聘用
  • 8.五、任职方向
  • 9.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 10.七、管理及服务
  • 11.八、纪律与监督

河北省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选聘简章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北省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选聘简章

  • 制定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 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

  • 选聘数量

    3433名

基本内容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各市、县2009年及以前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要求的也可参加选聘。

二、选聘数量

2010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其中,石家庄市320名,承德市187名,张家口市800名,秦皇岛市187名,唐山市263名,廊坊市232名,保定市337名,沧州市320名,衡水市257名,邢台市238名,邯郸市292名。

三、选聘条件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报考条件

(1)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选聘,在“村官”岗位工作,且2009年度考核称职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