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周礼·考工记·玉人
  • 3.1.原文
  • 3.2.原文翻译
  • 3.3.原文
  • 3.4.原文翻译
  • 3.5.原文
  • 3.6.原文翻译
  • 3.7.原文
  • 3.8.原文翻译
  • 3.9.原文
  • 3.10.原文翻译
  • 3.11.原文
  • 3.12.原文翻译
  • 3.13.原文
  • 3.14.原文翻译
  • 3.15.原文
  • 3.16.原文翻译
  • 3.17.原文
  • 3.18.原文翻译
  • 3.19.原文
  • 3.20.原文翻译
  • 3.21.原文
  • 3.22.原文翻译
  • 3.23.原文
  • 3.24.原文翻译
  • 3.25.原文
  • 3.26.原文翻译
  • 4.作者简介
  • 5.作品简介

周礼·考工记·玉人

《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仪礼》记述有关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礼记》则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有关各种礼仪制度的论著选集,其中既有礼仪制度的记述,又有关于礼的理论及其伦理道德、学术思想的论述。

基本信息

  • 作品名称

    周礼

  • 外文名称

    rites

  • 作品别名

    周官

  • 后世评价

    儒家经典之一

周礼·考工记·玉人

原文

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治氏执上齐,凫氏为声,□氏为量,段氏为鏄器,桃氏为刃。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种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参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1]

原文翻译

治理金属的工匠,筑氏掌洽下齐,冶氏掌治上齐,凫氏制作乐器,栗氏制作量器,段氏制作农具,桃氏制作长刃的兵器。[铜锡]合金有六种比例:把合金分为六等分而锡占六分之一,叫做钟鼎之齐;把合金分为五等分而锡占五分之一,叫做斧斤之齐;把合金分为四等分而锡占四分之一,叫做戈戟之齐;把合金分为三等分而锡占三分之一,叫做大刃之齐;把合金分为五等分而锡占五分之二,叫做削杀矢之齐;铜锡各占一半,叫做鉴燧之齐。

原文

筑氏为削,长尺博寸,合六而成规。欲新而无穷,敝尽而无恶。

原文翻译

筑氏制作削,长一尺,宽一寸,六把削可以合成一个圆。削要造得永远像新的一样锋利,即使刀刃磨损殆尽也没有缺损变形。

原文

冶氏为杀矢,刃长寸围寸,铤十之,重三垸。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已倨则不入,已句则不决。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是故倨句外博,重三锊。戟广寸有半寸,内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倨句中矩,与刺重三锊。[1]

原文翻译

冶氏制作杀矢,矢刃长二寸,[矢最阔处]围长一寸,铤长十寸,重三垸。戈宽二寸,内[的长度]比宽加一倍,胡[的长度]是宽的三倍,援[的长度]是宽的四倍。援太向上仰就不便于啄击,援太向下勾就不能割断创处,内太长就容易折断援,内太短啄击就不迅捷,因此使[援与胡之间的]角度稍向外张。戈重三锊。戟宽一寸半,内[的长度]是宽的三倍,胡[的长度]是宽的四倍,援[的长度]是宽的五倍,[刺、胡与援、内纵横相交]呈直角,[援、胡、内]与刺共重三锊。

原文

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后。参分其腊广,去一以为首广,而围之。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

原文翻译

桃氏制作剑。剑的腊宽二寸半,两从的宽度各占一半。以腊的宽度作为茎的围长,茎的长度则比围长加一倍。在茎的中间部分,设置[用绳缠的]后。把腊的宽度分成三等分,去掉一等分作为剑首的直径,而据此制作剑首的围长。剑的身长是茎长的五倍,重九锊,称为上制,上等身材的勇士佩用它;剑的身长是茎长的四倍,重七锊,称为中制,中等身材的勇士佩用它;剑的身长是茎长的三倍,重五锊,称为下制,下等身材的勇士佩用它。

原文

凫氏为钟,两栾谓之铣,铣间谓之于,于上谓之鼓,鼓上谓之钲,钲上谓之舞,舞上谓之甬,甬上谓之衡,钟县谓之旋,旋虫谓之干,钟带谓之篆,篆间谓之枚,枚谓之景,于上之攠谓之隧。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间,去二分以为之鼓间。以其鼓间为之舞修,去二分以为舞广。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以其甬长为之围。参分其围,去一以为衡围。参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钟已厚则石,已薄则播,侈则柞,弇则郁,长甬则震。是故大钟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为遂,六分其厚,以其一为之深,而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