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局内设十一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教育股、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股、纪检监察股、区招生办(含自考办)区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教育工会、教研室、电教教仪站。需要配备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8人。局领导4人,配置副科级干部7人。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局
- 单位性质
地方行政机关
- 邮政编码
628012
- 人员编制
编制38人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局
举办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行政机关
机构代码:00846258-4
所属区域:广元市朝天区
人员编制:编制38人(在职38人)
邮政编码:628012
单位住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1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全区教育发展战略,制订教育工作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实施教育规划、计划;调整学校布局结构。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教育事业。负责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科技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教学质量、考试和学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及科技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统一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经县财政预算的教育经费计划;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国家、省、市对我区教育项目的拨款经费;管理国内外对我县教育的援助资金和贷款;负责教育后勤与产业工作。
(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负责对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的提名、考察和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用;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职级制;实行校长任期制;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提高工作,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实行招录聘用制;根据中央、省、市制定的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管理学校的编制;负责教师的调配任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工作和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证书颁发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和教师的继续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工作;负责教职工人头档案管理及教育部门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教育宣传工作,办理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全区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九)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学会等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