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第一章 总 则
  • 5.第二章 计划编制与项目申报
  • 6.第三章 立项与实施
  • 7.第四章 结题与验收
  • 8.第五章 附则

西南大学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学校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各类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实现科研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订本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西南大学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 地点

    西南大学

  • 类型

    管理办法

  • 职责

    负责组织申报科研成果奖

基本内容

西南大学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校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各类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实现科研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订本办法[1]。

第二条 西南大学为承接单位的各类项目,均按本办法进行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

第三条 科研计划实行学校、学院(校管科研机构)两级管理。

(一)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是学校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从事学校科研活动的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系与沟通,主要负责学校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科研信息的发布与宣传动员,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督导和结题验收等。

(二)学院(校管科研机构)指定一名行政领导和一名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科研管理工作,督导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合同和科研档案归档。

第四条 学校每年投入5000万元科研事业费,用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文科基地、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等平台建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培育、校青年基金项目的设立和国家专利申请等。

学校每年根据项目下达情况,统筹经费及任务安排,并逐年增加科研事业费投入。

第二章 计划编制与项目申报

第五条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有关专家参加国家、部委、省(市)、地方、行业的发展规划、科研计划的编写,并根据国家科研政策、经济发展需要和科研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提高学校研究水平,增强科研储备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六条 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地方、行业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和学校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需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组织重大、重点及跨学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校管科研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科研发展规划、科研计划编制和一般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协助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重大、重点及跨学科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部门和学院(校管科研机构)的指导下,做好项目策划和申报工作。

第九条 凡有数量限制申报的科研项目,相同或不同学院(校管科研机构)推荐的同类项目,鼓励进行联合申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申报:

(一)不符合项目主管部门要求者。

(二)可以联合申报而又未达成合作意见的项目。

(三)承担各级项目未能按期结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