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重庆公共管理学院举办公共管理研究生(MPA3)班(职业教育管理方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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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重庆公共管理学院举办公共管理研究生(MPA3)班(职业教育管理方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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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渝教职成〔2010〕2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我市职业教育系统干部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委托重庆公共管理学院举办公共管理研究生(mpa3)班(职业教育管理方向)。目前,该班已经重庆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教育行政部门及各职业院校行政管理干部。
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或同等学力),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底。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委党校西院教学楼,重庆市渝州路132号,邮编:400041)。
(三)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登记照10张,按要求填写北京大学及重庆公共管理学院的学员登记表,并交报名费200元。
三、考试及录取
(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重庆公共管理学院组织考前复习和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由重庆公共管理研究生指导教育委员会确定后通知)。
考试科目: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综合知识。
(二)考生获得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和重庆公共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视为取得入学资格。
四、入学时间及手续
(一)入学时间:2010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重庆公共管理学院通知为准)。
(二)入学手续: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和重庆公共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交纳规定费用,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