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为做好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对南京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迎查工作,促进该市语言文字工作上新台阶而制定。该方案涉及: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工作步骤、材料准备、具体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
- 发文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宁政办发[2002]31号
- 发布日期
2002-3-1
简介
深圳市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宁政办发[2002]31号
发布日期:2002-3-1
执行日期:2002-3-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拟定的《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00二年二月
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对我市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查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上新台阶,制定本方案。
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各类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各城区和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保险、医院等部门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为抽查单位。
评估内容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由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组成,总分260分。
如下表:
A综合管理60分 B普及普通话100分 C社会用字管理100分
A1组织领导16分 B1党政机关24分 C1党政机关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