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评估范围
  • 5.评估内容
  • 6.工作步骤
  • 6.1.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
  • 6.2.第二阶段 自查整改
  • 6.3.第三阶段 检查落实
  • 7.材料准备
  • 8.具体措施
  • 8.1.明确责任单位
  • 8.2.加强组织领导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为做好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对南京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迎查工作,促进该市语言文字工作上新台阶而制定。该方案涉及: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工作步骤、材料准备、具体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

  • 发文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宁政办发[2002]31号

  • 发布日期

    2002-3-1

简介

深圳市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宁政办发[2002]31号

发布日期:2002-3-1

执行日期:2002-3-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拟定的《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查方案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00二年二月

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对我市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查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上新台阶,制定本方案。

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各类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各城区和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保险、医院等部门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为抽查单位。

评估内容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由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组成,总分260分。

如下表:

A综合管理60分 B普及普通话100分 C社会用字管理100分

A1组织领导16分 B1党政机关24分 C1党政机关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