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妇女联合会
加强联系,积极扩大妇联与女厂长、女经理、女知识分子及港、澳、台等各界妇女的联系与联谊,增进合作,共同提高。
主要职能
一、妇联的基本社会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主要职能
教育职能、服务职能、参与职能、代表职能。
根据以上职能,具体为: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委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三)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的新情况、新要求,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尽力解决新形势下妇女儿童中的新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全区妇女投身“融入大都市、建设新余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建设。
(五)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妇女事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六)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监测统计和评估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七)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促进市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八)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为加快我区城镇化步伐作贡献。
(九)增强妇联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机构设置
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人事、文秘、保密、档案、行政后勤、劳动工资等工作。
权益部:协助领导处理妇女来信来访,负责对妇女信访中带倾向性、普遍性案例进行剖析、调研;指导全区庭院整治、“五好文明家庭”和家庭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工作。
组宣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协助领导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的宣传舆论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畅通信息渠道;组织开展妇女工作调研和理论研讨;及时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指导全区农村“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社区妇女工作、联谊会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