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机构领导
  • 5.内设机构及职责
  • 6.工作职责
  • 7.国营苗圃
  • 8.国营林场
  • 9.参考资料

平定县林业局

平定县林业局是平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79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平定县林业局

  • 成立时间

    1979年

  • 局长

    郭完庆

机构简介

平定县林业局成立于1979年,属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干部职工64人,局内设股室有16个:办公室、绿化办、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病虫害检疫站、林木种苗站、林业工作站、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防火办、法制林政股、政工消防股、森林治安大队、退耕办、财务股、营林股、经济林股、木材检查站;局下属单位有2个:平定县国营林场、平定县国营苗圃。林业局地址:平定县医院街17号

机构领导

郭完庆:局长1

聂勇耀:书记

赵志平:副局长

石慧林:副局长

李万荣:副局长

李东亮:纪检组长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站室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局发文件的核稿编印工作,搞好文件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负责全县性林业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搞好林业生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林业动态,编写林业信息。搞好电话管理,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热情接待来人来访,做好信访记录,及时汇报;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坚持节约为本的原则。搞好社会综治管理工作。组织、督促搞好全局卫生工作,做到“美化、净化、亮化”,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负责汽车管理工作。搞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包括食堂,水、电、暖等的管理

工作职责

平定县林业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林业政策、法规的贯彻意见。 2、制定全县林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 3、组织指导全县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等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并组织好林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对县国营林场、国营苗圃、乡村办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指导。 5、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6、负责全县林地权属管理,调处林权争议,审核征、占用林地。 7、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林木工作。

国营苗圃

平定县国营苗圃,成立于1956年,全民差额事业单位。职责:负责全县苗木新品种、育苗新技术的引进、试验与推广;培育适合全县造林绿化需要的各类苗木;协助林业局种苗站外出调查苗木市场,并调购所需绿化苗木。主任冯宝林负责全圃各项工作。苗圃地址:平定县宋家庄水磨湾

国营林场

定县国营林场,成立于1960年,全民差额事业单位,下设药林寺、赵家、秋林三个作业点。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经营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进行植被、土坡、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对珍稀动植物的生态进行观察、研究,负责珍稀动物资源的引种、驯化、保护和发展,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服务。场长禹银贵负责全场各项工作。国营林场场址总部:平定县张庄镇药林寺。[1]

参考资料

  • 1
    平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平定县政府网站(引用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