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联盟介绍
  • 4.业务范围
  • 5.理事会
  • 6.秘书处
  • 7.联盟章程
  • 8.理事成员单位名单
  • 9.成员单位名单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成立于2006年11月20日,是为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政府部门间及社会资源的协调整合,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共享,由教育部、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五部委联合发起成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国务委员陈至立亲自参加联盟成立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 联盟成立时间

    2006-11-20

  • 发起人

    教育部 人社部 发改委 国资委

联盟介绍

联盟旨在联合各大行业部门、主要用人单位和知名高校,通过开展网上网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形成跨地区、跨部门,面向全社会的国家级供需双向交流平台。

2007年9月28日,以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同志为理事长的理事会组织机构正式成立,标志着联盟自主运行机制初步形成。理事会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人力资源市场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司局及部分高等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组成。

目前联盟已吸纳行业部委、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八百多家单位加盟。今后联盟还将动员各方面力量,持续开展不同形式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招聘和推介活动,努力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业务范围

第一条 发挥政府部门领导下的联盟各方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在市场环境下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

第二条 通过大学生就业网盟服务信息大平台的建设,最大化地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就业信息与资讯服务;

第三条 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理论及实践研究,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及咨询服务,开展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和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第四条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与调查、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等,为国家的就业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理事会

1、理事会单位组成 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国资委办公厅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司局及部分高等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组成。

2、理事会职权 理事会是大学生就业网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指导及协调 “大学生就业网盟”的重大事宜,组织制定规章、标准、规范等。

3、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决定联盟的重大事项。 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或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秘书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联盟的执行和协调机构, 由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各项重大决议,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

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联盟全称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以下简称“大学生就业网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