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概况
  • 4.机构职能
  • 5.内设机构

百色地区地方税务局

百色地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19日成立,负责对百色市范围内的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百色地区地方税务局

  • 地区

    百色地区

  • 类型

    政府部门

  • 成立

    1994年9月19日

机构概况

百色地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19日成立。2002年11月3日,地级百色市地方务局正式揭牌,设有办公室、法规宣传科、税政科、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0个科(室)以及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两个直属机构。负责对百色市范围内的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收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八)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信访、调研、税收科研、政务信息;负责税收法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建议和提案;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

法规科: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事项;负责承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监督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负责与税收法规相关的其他工作。

税政科: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印花税、屠宰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税政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有关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以及与税种政策相关的其他业务。

所得税科: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具体事宜;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管理;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税政业务的工作;负责办理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其他税政业务。

征收管理科:负责地方税税种、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等的征收管理各项工作,并将税收政策贯彻实施到每个纳税人,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系列活动;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负责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事宜;负责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表、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印制理;负责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指导本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处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

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本系统税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实施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