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青协会章
  • 5.协会章程
  • 5.1.第一章 总则
  • 5.2.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 5.3.第三章 会员制度
  • 5.4.第四章 附则
  • 6.协会奖励机制
  • 6.1.一、活动类
  • 6.2.二、翻译类
  • 6.3.三、投稿类
  • 6.4.四、手语类
  • 6.5.五、留学生办公室
  • 7.2010年活动总结
  • 7.1.1、FalkTALK论坛志愿者
  • 7.2.2、APEC志愿者
  • 7.3.3、北京市动物园志愿者
  • 7.4.4、北京市教学植物园志愿者
  • 7.5.5、宋庆龄故居白求恩展开幕式
  • 7.6.6、重阳节慰问退休老教师活动
  • 7.7.7、北京国际马拉松志愿者
  • 7.8.8、第二届中国对外投资洽谈会志愿者
  • 7.9.1、鲁迅博物馆义务讲解员
  • 7.10.2、宋庆龄故居义务讲解员
  • 7.11.3、手语班
  • 7.12.1、校庆志愿者
  • 7.13.2、格桑花签名宣传活动
  • 7.14.3、志愿者日主题活动

外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外交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所属的高等学校,位于北京,创建于1955年9月。外交学院被誉为“外交官的摇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外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 类别

    协会

  • 学校

    外交学院

  • 成立时间

    1997年4月

简介

外交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所属的高等学校,位于北京,创建于1955年9月。外交学院被誉为“外交官的摇篮”,外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院团委下最大的社团,成立于1996年。外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参与并组织各种志愿者活动,旨在保护社会各种弱势群体,保护环境等,在社会各界和各大高校中有广泛的影响。

青协会章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外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外院青协)是校团委下的直属部门,以奉献社会为根本宗旨,以实现自我价值,展现外交学院风采为基本精神,宣扬友爱、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

第二条 本协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外交学院校规校纪,在校党委领导下和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协会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与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秘书长、副部长、干事。会长、秘书长及副部长组成青协理事会。会长、秘书长、副部长由选举产生,并接受监督,经前任会长同意后,最后经校团委审核产生。

第二条 外院青协履行以下职责

(一) 为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社区建设、学校建设、抢险救灾、扶贫解困等公益事业提供广泛的志愿服务;

(二) 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任务,独立开展校内外各种公益活动等工作,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组织会员间有关活动;

(三) 面向全校招募各种活动的志愿者,协助活动单位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

(四) 对会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会员的社会实践能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公益宣传工作;

(五) 通过参观、参与、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来提高队员的思想认识,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

第三条 会长及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 主持青协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协会全局工作的决策。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