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沿革
  • 4.职责任务

公安部警卫局

公安部警卫局,下辖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部队属于公安现役部队序列正军级单位,佩挂武警警衔。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部警卫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部的序号名称为公安部八局,并不能称作“公安部第八局”。

公安部警卫局与中共中央警卫局不是同一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公安部警卫局

  • 下辖机构
  • 单位级别

    公安现役部队序列正军级单位

  • 序号明称

    公安部八局

  • 职责任务

    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

机构沿革

1981年7月,根据中央批准的“各省、市、自治区的警卫机构统一归省、市、自治区公安建制领导”的规定,各省级党委警卫处划归下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制领导,并与公安厅(局)外宾保卫处合并为警卫处,同时挂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警卫处牌子。198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警卫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为了保证警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符合革命化、军事化、战斗化的要求,拟将全国现有2000名警卫人员列入武警建制,享受武警待遇。”

职责任务

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

公安部警卫局负责的警卫对象和单位为:

1.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四副两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访华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