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发文背景
  • 4.意见全文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01〕国转联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 发文单位

    财 政 部

  • 发文时间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 实行时间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发文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的规定,从今年(2001)年起,将有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构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他们退役金的核拨与发放、住房补贴与医疗保障、择业指导与就业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与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解决。要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办法。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将《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

人 事 部

教 育 部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建 设 部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局

总  政  治  部

总  后  勤  部

意见全文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