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档案科工作制度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南理工大学档案科工作制度
- 地区
河南
- 隶属
河南理工大学
- 性质
制度
档案接收制度
1.定期收集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立卷后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2. 档案部门要对各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年归档后考核评比一次。
3. 接收归档的案卷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l)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 文件按其内容的联系 , 合理整理、立卷 。
(3) 归档的文件材料 , 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 , 分类整理、立卷 , 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 接收档案时间和手续 :
党政部门和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及时归档。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 ,一式二份,写明案卷标题, 卷内文件页数 , 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 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使整理出的档案能够反映历史活动的真实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对接收按要求整理好的档案进一步系统化。主要是:
(1) 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检查的内容有: 全宗内的档案是否完整,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等工作是否正确。
(2) 进行必要的编目工作。
(3) 根据它的分类方案和排列次序,将案卷顺序上架。
3. 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包括: 档案的分类、 立卷、拟制案卷标题、案卷排列,定期对档案进行局部整理,对不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加工、调整。
档案的修破补充制度
1.已归档的档案如需更改,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更改单后,方可更改。一律不得在原件上随意修改。
2.修改内容较少时,可直接在原件上修改。但要注明“修改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