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吾先生遗言
《李卓吾先生遗言》是明代文学家李贽创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信息
- 作品名称
李卓吾先生遗言
- 创作年代
明代
- 作品体裁
散文
- 作者
李贽
- 作品出处
《续焚书》
作品原文
春来多病,急欲辞世。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尔等不可不知重也。
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1,向南开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后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2,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
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余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一白布中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出,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于圹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既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周围栽以树木,墓前立一石碑,题曰:“李卓吾先生之墓”。字四尺大,可托焦漪园3书之,想彼亦必无吝。
尔等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果是实心要守,马爷4决有以处尔等,不必尔等惊疑。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我生时不着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此理易明。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日,卓吾遗言。幸听之!幸听之!
作品注释
- 1.
城外,指通州(治今北京市通县)城外,当时李卓吾寓居通州。高阜即高地。
- 2.
马诚老:马经纶字诚所,官至御史,《续焚书》中多称为“马侍御”,因触怒神宗,被贬斥为民,回通州家居。厚终之具:指厚葬的用品。
- 3.
焦漪园:即焦竑。竑字弱侯,号漪园,又号澹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是明代著名学者,李贽的好朋友。
- 4.
马爷:即马经伦。
白话译文
春天以来多病痛,很快就要去世了,庆幸能写下这个遗言,落在好朋友的手里,这是最难的事,也是我最幸运的事,你们不可不知道这事的重要。
假如一旦去世,马上选择城外的高坡,朝南挖一个坑,长一丈,宽五尺,深到六尺就可以了。已经这样深,这样宽,这样长了,再在这个坑中挖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超过六尺半,宽不超过二尺五寸,以安放我的身体。已经挖了二尺五寸深,就用芦席五张在下面填平,把我的身体放在芦席上面,这难道有一丝一毫不清净吗!我放心了,既是安乐的地方,就不要太俗气了,不要为别人的话所动摇,急于求好看,来伤害我本来的愿望。即使马经纶能给我准备丰厚的葬具,也终究不如顺着我的心意来办为好。这是我最最要紧的话。我人一死,就应当马上挖这个安放我身体的坑。
还没有入坑时,把我的身体放在板子上,用我当时穿的衣服就可以了,不要再换新的衣服,使我的身体不安。但脸上要加一个遮盖的东西,头照旧放在枕上,用白布中单把我的全身盖住,再用裹脚布成廿字状缠在上面,派得力的四个人平着扶出,等到五更初开门的时候轻轻地抬出去,到了坟墓,就可把我的身体放在芦席之上,板子再抬回去还给主人。已经放好了我的身体,上面加二三十根椽子横搁在我的身体上。搁好了,仍用芦席五张铺在橼子上,再放进原来挖出的土,捣土使它结实、平整,又加上一点浮土,使别人一看就可以知道这里放了我李卓吾的身体。周围栽上树木,在坟墓前立一块石碑,上面写明是“李卓吾先生之墓”。字要四尺大,可请焦竑来写,想必他是不会推辞的。
你们想要守墓,必须是突心实意要守。果真是实心实意要守,马经纶一定会安排你们的,你们不必惊疑。假如实在与我不相干,可听凭他自己离开。我活着的时候没有亲人相随,死了以后也不需要亲人看守,这道理是最容易明白的。
希望不要改变我这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李卓吾遗言。希望一定听从!希望一定听从!
作者简介
李贽(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原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赘,号宏甫,又号卓吾,又别号温陵曙上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不应会试。历任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死在狱中。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