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的批复》(湘编办〔2010〕38号)和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的通知》(张编发〔2010〕10号),设立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为市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
-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 类别
市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 工作人数
99名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媒体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
(二)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放工作,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作用;负责张家界广播电视台上互联网及有关维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订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审查本台广告播出。
(五)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发展。
(六)加强与中央、省及其他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广播电视节目的宣传和交流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视台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台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查督办各部室站工作;负责台文字综合、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普法、信访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总编室。
负责全台日常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台内各媒体宣传及重大报道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召开台宣传例会的组织工作;负责采编、录制、播出之间的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节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新闻研究与提供内参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和评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监评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台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台记者证的核定、报批、管理工作;负责本台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台的党群工作。
(四)财务部。
负责全台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台经营性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五)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