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校心理联盟
山西高校心理联盟,成立于2006年5月25日,原名山西高校心理联合会
山西高校心理联盟作为山西省心理学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主要以在校大学生为服务对象,通过联盟高校间的经验交流及互相合作,开展以大学生心理为专题的学习与研究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西高校心理联盟
- 成立时间
2006年5月25日
- 原名
山西高校心理联合会
- 联盟宗旨
介绍推广心理学、帮助、服务同学
联盟成员
山西大学 | 曹荣纪 |
山西中医学院 | 董雅楠|吴志欣 |
中北大学 | 贺凯 |
山西财经大学 | 孟欢欢 |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 周巾颖 |
联盟章程
第一章联盟宗旨
第一条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广大的高校心理健康爱好者,以科学的心理理论为指导,以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高校学生服务,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反映学生的心理状况、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 促进不同高校的心理协会之间交换思想和科学信息,特别是,围绕一般或特别有兴趣的心理学问题,组织联盟大会和其他会议;通过对各种出版物的交流,包括综述、电影和自传,为不同高校的心理学文献提供材料;促进会员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交流;与其他地区和高校心理卫生组织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进行合作;从事其他能进一步发展心理科学的活动。
第三条 成立本联盟的根本目的是联合山西省各大高校心理协会支持参加联盟的协会在本校提高对心理学的兴趣。
第二章成员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 成员的标准和要求:本联盟由联盟主席、各高校成员组成。成员(各大高校心理协会)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联盟的章程;
(2)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第五条 任何拥护联盟宣言、章程和运行规则的心理协会都可以申请成为联盟成员。会员是承担联盟活动的主体。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联合会实行会员制。凡承认联合会章程,自愿参加联合会活动,自愿参与联合会事务,自愿缴纳会费的缔约学校,均可申请成为联合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申请与批准:申请成为会员的机构和单位,应向联合会
委员会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格文件。委员会审定合格后,申请方与委员会签订《会员认定书》,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本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可在会上交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