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机构领导
  • 5.职能调整
  • 6.主要职责
  • 7.内设机构
  • 8.人员编制
  • 9.其他事项
  • 10.参考资料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属性

    委员会

  • 主任

    杨军1

机构简介

根据《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 号),设立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主任:杨军12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徐国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战华

党委委员、副主任:任萍3、张锋、迟泓琰

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娄和儒2

职能调整

(一)划入原市国资委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的力度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三)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四)承担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和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促进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