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属性
委员会
- 主任
杨军1
机构简介
根据《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 号),设立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主任:杨军12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徐国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战华
党委委员、副主任:任萍3、张锋、迟泓琰
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娄和儒2
职能调整
(一)划入原市国资委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的力度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三)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四)承担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和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促进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