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
《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制,旨在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地进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基本信息
- 实施日期
2005年12月
- 发布日期
2005年12月
- 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 文件号
冀政办[2005]33号
- 属于
地方法规
- 中文名
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
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
(冀政办[2005]3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
实施日期:2005年12月
(地方法规)[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地进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地震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事件。
地震应急工作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和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作用。
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并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