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是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关于在部分省市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内容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事局
文 号:沪人[1993]110号
发布日期:1993-7-7
执行日期:1993-7-7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章 申请设站及博士后招收计划
第四章 进站及进站后管理
第五章 出站及工作分配
第六章 经费及管理
第七章 工作及生活条件
第八章 博士后联谊会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关于在部分省市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第二章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