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第一章
  • 4.第二章
  • 5.第三章
  • 6.第四章
  • 7.第五章
  • 8.第六章
  • 9.第七章
  • 10.第八章

山东博物馆学会

山东博物馆界群众性学术团体

山东省博物馆学会是山东省博物馆界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成立于1982年,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文化厅,挂靠单位山东博物馆。

山东省博物馆学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博物馆工作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发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促进博物馆学研究和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组织开展有关博物馆学研究的各项学术活动,促进我省各博物馆之间的业务协作与工作交流,开展博物馆业务咨询、编辑学会会刊,提供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服务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东省博物馆学会

  • 性质

    山东省博物馆界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 成立于

    1982年

  • 业务主管部门

    为山东省文化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山东省博物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英文译名为Shandong Provincial Society of Museums,缩写为SPSM。

第二条学会是山东省博物馆界群众性、非盈利性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学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博物馆工作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发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开展学术活动,促进博物馆学研究和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学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建立自律机制,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文化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学会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会的住所在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博物馆学的研究和学术活动,提高博物馆及其工作者的业务和学术水平;

(二)开展博物馆之间的业务协作与工作交流,增进博物馆工作者的联系;

(三)编辑会刊及有关博物馆学的著作和资料;

(四)开展博物馆业务咨询。

(五)提供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服务。

(六)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开展业务活动,交流工作经验。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学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