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人本主义
经济法人本主义,是一种理念,面对经济社会化下人为“物”所异化导致的人的过度分化,分化为利益强势群体和利益弱势群体,经济法应该以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以社会整合为手段,对此进行克服和矫正,以实现经济法视野下的“以人为本”。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经济法人本主义
- 性质
理念
- 特征
重要品格和固有品性
- 优点
理论生态的发展达致均衡和和谐
基本概述
经济法人本主义是一种理念,面对经济社会化下人为“物”所异化导致的人的过度分化,分化为利益强势群体和利益弱势群体,经济法应该以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以社会整合为手段,对此进行克服和矫正,以实现经济法视野下的“以人为本”。
生成的逻辑
人本主义是经济法的重要品格和固有品性,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某种意义上就在于矫正和克服现代性之不足,实现从“物本”法律观向“人本”法律观的转变。经济法人本主义生成的目的就在于通过社会整合,一定程度上解决人为物所异化及其所导致的人的分化问题,在法律观上实现由“物本”向“人本”的转变,使人一定程度上能走向自由自觉,走向全面发展。其着眼点就在于限制资本意志的过度扩张和增殖,使资本意志能与社会、生态的发展达致均衡和和谐,以免出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生态发展的失衡和断裂现象。
人本主义的方法论
从人本主义视角出发,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应坚持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有机结合。从经济法的本性上来说,它虽然侧重于整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个体的忽视,因为个体是认识整体的基础,所以它必须兼顾个体。从整体主义方法论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有机结合出发,经济法基本分析框架所衍生的基本分析方法至少有两个:即系统分析方法和利益博弈分析方法。
1.系统分析方法
所谓系统的分析方法,一般是指把系统视为一个整体,通过分析组成系统的各个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互赖或互动,来调试和完善系统。系统分析法侧重于宏观分析和整体分析。经济法对系统分析方法的采用可以基本上分为两个方面:即把经济法所依托的社会经济背景或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视为一个系统和把经济法自身视为一个系统。
2.利益博弈分析方法
博弈分析侧重于微观分析和个体分析,博弈分析也主要体现在利益博弈分析上。因为就博弈而言,博弈主体的存在时前提和基础,而博弈主体进行博弈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某种利益。当然,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博弈主体可以利用财力、信息等各种自身的优势。因此,博弈论是把博弈主体当做理性自利的经济人来看待的,而不论博弈主体是单个的还是群体的人或是一个更大的组织,因而博弈分析法师一种微观分析法和个体分析法。而且,博弈主体的经济人特性也使得博弈过程中必然贯穿着成本和收益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