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地址
广东云浮市
- 主任
冯杰焕
- 类别
政府机构
机构设置
决策机构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本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职能的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三)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范围内,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六)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七)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八)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十)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十一)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十二)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十三)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管理机构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负责本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