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发布单位是农业部,编号是农办〔2009〕74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
农业部
- 类型
管理办法
- 编号
农办〔2009〕74号
基本内容
农办办〔2009〕74号
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为推进和规范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公厅修订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2003年11月13日发布的《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是指对农业部依法实施,由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统一受理和回复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并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
第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农业部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及时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的优质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领导小组,作为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领导机构,在部党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研究制定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的基本制度;
(二)确定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是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机构,承担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拟定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制度;
(二)拟定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的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