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桐城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桐编〔2010〕27号)精神,设置桐城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地址:桐城市龙眠东路175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桐城市农业委员会
- 主任
1名
- 地理位置
桐城市
- 副主任
2名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人员编制
市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农艺师1名(副科级)。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包含在机关总编制内。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综合协调农业农村经济、指导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职责。
(三)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四)加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性支农资金的项目安排、使用和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政策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
(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措施,培育和保护农产品品牌;协调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
(五)拟订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七)组织协调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生产和进口种子、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种子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意见,做好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