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2012年6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以教监厅〔2012〕3号印发《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该《工作规则》分机构职责、主要任务、工作制度3部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 发布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 文件批号
教监厅〔2012〕3号
教育部办公厅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教监厅〔2012〕3号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工作规则
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一、机构职责
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廉政办)是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
廉政办由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直属司,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成,主任由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副主任由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办公厅主任,人事司司长,财务司司长,直属高校工作司司长,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兼任。
廉政办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业作风建设以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教育部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决定,部署教育部反腐倡廉工作。研究起草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落实。
(二)分析研究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组织起草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三)组织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重点开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