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
本书启用了“可信度” 和“空制度”这两个概念。一种为社会群体所信赖并确认为可信的制度,其创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该群体根据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所做出的选择和安排。无视这一条件,不仅会导致对社会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作用甚微的空制度的产生,而且会导致社会不公加剧,低劣土地管理制度,甚至社会冲突的产生。本书指出要正确理解中国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功,其诀窍在于理解政府所采取的“放手”政策,及其所刻意坚持的制度模糊原则的意义,因为这两者促成了适合不同地方特性并具有可信度的制度的发展产生。
基本信息
- 书名
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
- 作者
何·皮特(Peter Ho)
- 原版名称
Institutions in Transition: Land Ownership, Property Rights and Social Conflict in China
- 译者
林韵然
- ISBN
9787509760130
新版说明
本书利用了一整章新的内容分析了中国土地权利的最新进展。根据新自由主义发展理论,土地分配最公平且最有效的方法是市场化,而不是国家调控。因此,中国土地产权、登记及关联制度的何去何从是中国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新的章节论证了这些理论前提或许需要重新思考和审视,这至少包括以下两个重要方面:首先,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实体资本的积聚和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得益于土地收入和房地产,而这正是在中国土地缺乏明确边界和产权登记的条件下发生的;其次,制度变迁不是国家对保护财产权介入的一个简单结果。
本书启用了“可信度” 和“空制度”这两个概念。一种为社会群体所信赖并确认为可信的制度,其创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该群体根据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所做出的选择和安排。无视这一条件,不仅会导致对社会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作用甚微的空制度的产生,而且会导致社会不公加剧,低劣土地管理制度,甚至社会冲突的产生。本书指出要正确理解中国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功,其诀窍在于理解政府所采取的“放手”政策,及其所刻意坚持的制度模糊原则的意义,因为这两者促成了适合不同地方特性并具有可信度的制度的发展产生。
对制度变迁的研究,不管是发生在转轨经济中的制度变迁,还是发生在发展中经济中的制度变迁,事实证明如果将研究的着眼点集中于土地,劳动或资本这三种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时,研究成果会是极为显著的。本书所阐述的是专门将“土地”这一要素择出作为切入点来研究处于转轨变革中的中国,同时借此阐明这样一个论点:在一个社会中,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制度,以及运转良好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不是人为强制形成的,而是该社会的历史自然发展的结果,并且是由伴随着这一历史发展过程所形成的制度体系所孕育的产物。
图书目录
对中国发展中制度性变革的重新审视:土地确权和产权稳定之迷(代前言)/Ⅰ绪 论/1第一章 农地产权制度的可信度,即“有意的制度模糊”之所以生效的原因/25第二章 为什么农民没有权利——土地产权纠纷和习俗权/62第三章 中国的草原管理:“空制度”的创建/95第四章 争议地带——森林权、登记和社会矛盾/130第五章 “四荒”拍卖政策/165第六章 国有化和私有化之间——作为第三条道路的共有财产?/207结 论 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学/243附录一 两个村庄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259附录二 国营林场和村庄之间的土地纠纷材料/262附录三 乡村学校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265附录四 某砖窑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可书/268附录五 “第二轮”土地承包(农民持有的副本)/271附录六 “第二轮”土地承包(村民委员会持有的副本)/274附录七 责任山承包合同/276附录八 长城村拍卖宜林“四荒地”造林合同/277附录九 官厅村“四荒地”拍卖合同书/279附录十 将农村土地转让给一家企业的手写合同/280附录十一 上垣村草原界线四至范围的手写协议书(不包括地图)/281附录十二 某村庄的草原使用合同/283附录十三 某农户的草原承包合同/288中英文专有名词索引/290
作者简介
Peter Ho (何佩生),荷兰代尔夫特科技大学(Delft,世界百强大学之一)首席教授,国家民委领军人才,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欧盟科学基金会(ERC)1土地管理与空间规划项目主任,国际农业与农村发展协会会长(ICARDC)。自2004年起分别担任格罗宁根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荷兰莱顿大学终身教授、博导、校长办公室中国委员会执行主席,2014年获得欧洲演化政治经济学Kapp Prize奖2。
研究著作成果涉及制度变迁、可持续发展、技术与风险、环境保护以及新兴经济体所面临的自然资源冲突等当今社会研究领域前沿问题。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了11本书(包括Oxford University Press, Routledge, Blackwell Publishers),并发表了多篇SCI/SSCI论文(包括有影响因子5至8),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国际影响力。由于其取得的学术成绩,得到欧洲授予欧盟最优秀科学家的学术支持;欧洲科学基金会评价其为“具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国际著名科学家之一”,取得的学术成绩“显示出巨大的知识能力和创造力”。发起领导主持的课题经费累计超过450万欧元,得到荷兰政府如环境和空间规划部,外交部及发展援助部的支持。多次被多家媒体邀请为顾问和受访者,如英国BBC、美国PBS、中国日报、荷兰国家电台等;同时被欧盟理事会国际关系部、荷兰首相、荷兰发展援助部等聘请为科学顾问。
评论
“土地制度问题是现实经济中的主要元素。在这一问题上,Ho 的著作为我们提供了富有洞察力的分析……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实践中,制度层面的深入剖析有助于理解过渡期中国所面临的一些挑战……此书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大有裨益,我希望能够继续阅读和学习Ho的更多佳作。”
Linda Yueh, 彭布罗克学院,剑桥大学
“Ho最重要的贡献是对‘集体所有制’的建立和哪级政府能够真正代表‘集体’等一系列有待明确的问题做出了有力地阐释……他利用了以前没有过的新资料,为学者们在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及相应的制度安排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此书从社会主义体制层面出发,提出了一个适用于过渡期中国的相关问题——即制度变迁是如何通过避免大量的社会冲突而进行的?”
Evelyn Chia,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虽然他并不全然同意何·皮特在一些问题上看法,但还是认为《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是当前对中国土地制度研究最为全面、系统,案例最为丰富,理论框架最为明晰的一部著作。”
刘守英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Peter Ho基于“有意的制度模糊”这一论点进一步推论认为,在现有的社会经济状况下,为了避免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时有意模糊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定义,使得任何人都无法对“谁是中国土地 的拥有者?”这一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而这恰好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得以稳定的原因.”3
黄砺,谭荣,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书的第一版在一年之内便全部售完,且在著名的万圣书园的销售排行榜上连续两个月跻身十大畅销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