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律所属性
  • 4.环助设立
  • 5.环助目标
  • 6.环助使命
  • 7.环助业务
  • 8.环助团队
  • 9.管理模式
  • 10.经费筹集
  • 11.参考资料

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

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1,是于2010年12月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环境法律业务,并以提供环境法律援助为主要工作任务的公益性律师事务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

  • 成立时间

    2010年12月

  • 城市

    北京

  • 专门从事

    环境法律业务

  • 律所主任

    张兢兢2

  • 国家

    中国

律所属性

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下称“环助”)是于2010年12月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环境法律业务,并以提供环境法律援助为主要工作任务的公益性律师事务所。

环助设立

环助是在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支持和指导下由长期在该中心作为志愿者从事环境法律援助的三位公益律师发起成立的,并得到有关环境公益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环助目标

通过提供环境法律援助、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展以环境案例为基础的环境法研究和环境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环境律师,推动和促进中国环境法治的完善,实现环境正义。

环助使命

1. 向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受害者及环境NGO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社会公众进行环境维权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

2. 对重大、典型和经济困难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维护环境公平和公正;

3. 参与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环境公益法律的发展和环境法律援助机制的建立;

4. 开展以环境法律实践特别是环境诉讼实践为基础的环境法治研究,向国家有关机构提供研究成果,促进环境法治的健全与完善;

5. 培养环境公益律师,促进环境律师交流,建立环境公益律师网络;

6. 开展环境律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了解和借鉴国外环境法律援助的实践经验。

环助业务

1. 提提供法律咨询。向国内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环境资源法律咨询。

2. 代理环境诉讼案件。受当事人委托代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破坏的诉讼案件。

3. 参与非诉讼环境事务。,接受委托、聘请或者主动参与环境听证、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谈判、合同或文件的审查等。

4.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受聘作为个人或者单位(不包括非环境友好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5. 接受有关机构委托进行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问题的课题研究或者法规草案的起草;